4月2日,云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指出年清明期间,全市要在祭扫活动、人员出行、重点场所防控、哨点预警监测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文如下:
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形势严峻复杂,清明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年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加强祭扫活动管理
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集体公祭等祭扫活动。倡导市民群众暂缓返乡祭扫,通过居家追思、代理祭扫、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不举办大型家族性、宗族性聚集祭扫活动,不在祭扫后进行大规模聚会聚餐,确需举办的应严格将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
02
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非必要不来(返)云,确需来(返)云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1天通过“云浮防疫”小程序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报备和向单位报备,抵云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可通过“云浮防疫”小程序查阅采样点位置和村、社区联系电话),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非必要不离云,确需离云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