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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1 16:30:00

1月29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新设立6所高职院校、转设更名1所独立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拟转设为东莞城市学院,申报单位为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是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6年后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年择址东莞市寮步镇建设新校区。

新设立的6所高职院校,分别是:

广州市人民政府申报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汕头市人民政府申报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梅州市人民政府申报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潮州市人民政府申报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云浮市人民政府申报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广东贝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申报设立的民办高职院校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

可见,上述6所新设立高职院校,5所公办、1所民办;5所在粤东西北,1所在广州。公示期结束后,7所学校将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公示时间为年1月29日-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如何反映意见?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4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

邮政编码:;

联系-,;

传真:-;

电子邮箱:fzgh

gd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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