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号)等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工信部门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储备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年8月19日至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储备汇总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