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年春节期间市民安全、便捷出行,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运城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管理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号)精神,经我局研究,年2月11日0:00时至2月17日24:00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由5元上浮至10元,浮动时间结束后,恢复原运价。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