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66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46号)要求,从年3月1日起,我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不再组织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含新增报名考试、逾期补考、成绩有效期内补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3月1日前已报名或参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继续按照原考试模式进行考试发证工作。(一)为做好现有考试人员存量消化工作,请原已报名但未考试(或考试未合格)人员于1月25日至29日通过电话(或)预约安排考试,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将会根据约考情况统筹安排考试场次,并于2月28日前完成考试及发证工作。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逾期没有约考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未通过考试的,在3月1日后需按照新的培训管理模式重新进行培训结业后方可发证。
(二)年2月5日前仍可接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将于2月28日前完成考试及发证工作。2月6日后不再接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可于3月1日后按照新的培训管理模式进行从业资格证件申领。
二、申请人3月1日前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在3月1日后初次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在3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并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按照新的培训模式进行培训发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3月1日前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在3月1日后初次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要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要求补充培训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7个学时);
(二)申请人3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并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要按照《货运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全部培训内容。
(三)驾培机构要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对学员分类培训后组织开展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的,应及时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四)申请人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及有关申请材料,通过广东*务服务网或云浮市行*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进行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申领。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相互转告,并合理安排办理业务时间。如有疑问,可致电市交通运输局*务服务科:。
特此公告。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年1月25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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