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各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
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明委〔〕8号)、《关于印发云浮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明委〔〕9号)等有关规定,截止到7月20日,市文明办共收到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窗口)的申请份。现将申请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yfcwcjc